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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前暑期托管,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威海7部门联合发文
2021-08-09 14:18:08 阅读:

日前,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威海市总工会、共青团威海市委、威海市妇女联合会、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等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统筹资源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确定自今年暑期起对全市有服务需求的在读小学生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根据通知,暑期托管原则上从7月下旬至8月中旬,双休日和节假日不组织实施。主要由有条件的学校、社区、村居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图书馆(城市书房)等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实施,利用自修室、图书室、社团活动室、运动场馆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开展服务工作。

在托管人员方面,各区市、部门会面向五老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社会志愿者等,选拔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修养、整体素质较高、热爱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看护员、辅导员,并发挥学校党员干部、模范教师、青年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的看护责任。

通知明确,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可以组织学生完成暑期作业,积极开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自主阅读、科普活动、社团活动等。严禁假借托管服务名义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凡利用学校、社区等公共资源开展托管服务的,均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来源:齐鲁晚报